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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接收证明(离职时,公司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时间:2022-09-16 02:18 | 栏目:信息 | 点击:


办理完离职手续,公司开具离职证明是义务,否则因此造成员工无法找到工作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案情简介:

杨某琴于2013年11月8日从格林豪泰酒店密云长城环岛店离职。

2014年3月份,杨某琴被北京梦露时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录用,月薪8000元。因格林酒店未给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梦露公司不再录用杨某琴,造成其工作机会丢失。杨某琴诉诸仲裁机关要求:

1)格林酒店为杨某琴出具离职证明;

2)格林酒店赔偿因未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工资损失(2014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18日)96000元;

3)格林酒店赔偿因无离职证明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损失15000元。

法院二审判决:

2)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格林酒店赔偿杨某琴因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万五千元;

三、你该如何做?

1)动之以情:

合作一场,好聚好散,开离职证明不仅是方便我找工作,也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证明;

3)协之以灾:

现在找工作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如果没有我会很难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司要开具离职证明,否则要承担员工的经济损失。

这是双输的局面,对于公司、个人来说都不希望看到。


3、工作黄,法院见:

毕竟工作是大事,而你多次沟通仁至义尽,该怎样就怎样处理吧!



——段晓岚写于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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