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8 06:55 | 栏目:信息 | 点击:次
2021年1月20日提请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的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
对于家庭教育,既要充分尊重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自主性,也要有效发挥政府、学校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必要时进行国家干预,从而加强家庭教育的价值引领和教育功能,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