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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有哪些简单的方法可以鉴定自己是几级残疾?有哪些标准可以参考)

时间:2022-09-18 08:07 | 栏目:信息 | 点击:

自己鉴定伤残等级不太现实,这个东西太复杂,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不过大致看一下倒是无妨。

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为例,目前使用的最新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例如,一级伤残(最重的一级),有这样几种情况:

*1、植物人状态;
*2、精神障碍或极度智力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三级以下)或三肢瘫(肌力二级以下);
*4、截瘫伴大小便失禁;
5、心功能不全,心功能4级;
6、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3级
7、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3级;
8、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9、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10、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
11、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12、三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以上,下肢膝关节以上);
13、二肢缺失(条件同上),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达75%;
14、二肢缺失(条件同上),第三肢任两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功能丧失达90%;

等等,一共14种,符合其中任一种情况可以鉴定为一级伤残。

以上一级伤残的14种类型其中有三分之一具有简单的医学知识即可判断(如前述1、2、4种),但是多数需要比较系统的医学知识才能准确判断,因此自己确定伤残等级多数情况下是不可行的。

另外,人身伤害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和工伤伤残等级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 )并不相同,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相对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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