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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网络(南京大学招生章程2021)

时间:2022-09-21 19:49 | 栏目:信息 |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1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方式在江苏省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在地级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专业组

招生专业(类)

计划

选科要求

专业组1

经济管理试验班

7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艺术传播类)

7

社会科学试验班

6

专业组2

理科试验班类(匡亚明学院大理科班)

10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另一门不限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人工智能

10

软件工程

20

理科试验班类(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类)

30

理科试验班类(化学与生命科学类)

50

注: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年·人。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00前按照报名系统相关要求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高考志愿。我校将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录取。未按要求确认专业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入选资格。6月20日前,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专业组1、2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1年江苏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控制线上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专业组1、2计划总数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3.我校依据录取资格线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确认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4.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和专项计划之前完成录取。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进行公示。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时间提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审核结果查询时间:5月底

南大测试时间:6月13日

测试结果查询时间:6月17日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6月18日中午12//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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