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4 21:23 | 栏目:信息 | 点击:次
户口不在农村,还有土地使用权吗?随着外出务工的人数增多,有相当多的外出务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以及其它一些原因,将户口迁出了原居住地,在其它地区落户。那么,户口迁出了原居住的自然村,其确权承包的土地,还有使用权吗?会不会被发包方的村集体收回呢?就这个问题,现回答如下。
可以肯定地说,户口外迁,是不会失去土地使用权的,也就是说:在土地确权后的承包期内,如果承包方全家户口迁往城镇或外地,其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经营权是保留的,是允许承包方依法进行土地经营和流转的,这在《中华人民国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在承期内,承包方户口外迁任何地区,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现在有些将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非常担心,担心户口外迁后,会失去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这大可不必担心,户口外迁了,但在确权的三十年的承包期内,使用经营权还是你的。
在土地确权的承包期内,户口外迁虽保留有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在有以下两种情况下,发包方是有权收回使用权的。
①户口外迁后,土地没有流转出去,出现三年以上的荒置现象,对这种情况,按土地管理法新规定,发包方的村集体有权在承包期内将荒芜的土地收回。
②户口外迁后,其住宅属私有财产,归户主所有,如村集体需征收他用,需付征收补偿金。但若房屋倒屋塌,其宅基地村集体可收回,因户口外迁后,对宅基地已无继续使用的权利,房屋自然倒塌后,是不可重新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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