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 > 文章正文

你们和对象都在什么地方做过(已经和他分手了,他现在也有女朋友,但还是被他威胁做一些事情,自己该怎么办)

时间:2022-09-26 01:26 | 栏目:信息 | 点击:

您好,谢谢邀请,我是陈群律师。

非常理解并同情您。

他这是一脚踩两船;

他就是性骚扰。

他为什么胆敢这样对待您?

他是旧情未泯?

他是花花公子?

他是要以这个方式报复您?

您又为什么落得如今这个场景?

您想过这些没有?

仅仅因为您懦弱、胆小、好说话、好欺负?您优柔寡断?您爱面子?您不敢声张?

希望您仔细的思考,找出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袪除其病根。

陈群律师明确告诉您,他的行为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到底是一般的违法,还是涉嫌犯罪?

我列两个法条,您自己对照一下看,必要时您到当地去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文章